发布时间:
2017-06-07
访问次数:
39
|
各院(部): 根据《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派遣离校工作的通知》(校政字[2017]74号)的要求及日程安排,为方便学生办理离校手续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2017届毕业生应退款项(校园卡余额、教材费)均退发到学生本人银行卡上。 二、在款项结清前,请各位同学不要注销与校园卡绑定的银行卡,以保证退款成功。 三、我处于6月19日晚20时冻结毕业生校园卡,20日将校园卡余额及教材费发放至与校园卡绑定的银行帐户。坏卡、丢失卡(未销户)的同学可持身份证到银行销户取款。 四、因银行卡提前销户退款不成功的同学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1日上午10点后到东校财务处领取现金。 五、为了不影响正常毕业,请欠费的同学至一卡通网上缴费。
财务处 2017年6月6日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