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
2017-04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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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级普通本科学生专业(类)第一次第一批次分流申请 审核结果公示 根据学生本人申请,经系统审核,教务处复核,现将2016级普通本科学生专业(类)第一次第一批次分流的初审合格名单予以公示(名单见附件)。 公示时间:2017年4月10日-16日 公示联系科室:教务处学籍科 公示联系电话:0552-3171096 在公示期限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的形式,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。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实名举报。 附件:2016级普通本科学生专业(类)第一次第一批次分流初审合格名单.pdf 教务处 2017年4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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